7月4日下午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进行立法调研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参加。
调研组首先来到东城区前门街道和王府井西街,详细了解非机动车集中停放、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及公共自行车网点设置等情况。为解决街区内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、侵街占道、影响市容和秩序等问题,前门街道和王府井地区通过规划集中停放区、设立“电子围栏”、开展专人专车联动清运、设置车辆疏导员和码放员岗位等方式,加强区域内非机动车规范管理,营造良好街巷秩序。在东四北大街,调研组重点考察了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等情况。
李伟指出,近年来,共享单车、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给市民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,也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秩序带来极大挑战。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,履行监管职责,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,合理规划停放点,设置“电子围栏”,建立统一管理平台,加强统筹协调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,履行好在总量控制、停放秩序、车辆更新、废弃车辆处理等方面的具体义务。电动自行车管理要从源头抓起,严格实行产品销售目录制度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公示,杜绝改装隐患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属于社会领域立法,涉及政府、企业和公民等多个主体,要聚焦解决实际问题,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做法,充分听取各方意见,广泛凝聚共识,使法规真正立得住、行得通、有实效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,秘书长刘云广参加。